本报讯 (记者 胡志强 通讯员 刘洋)近日,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起,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新增5个方向的启运港站点,其中重庆江津小南垭站作为重庆3个站点之一被纳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
据介绍,启运港退税政策针对的是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在启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后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陆路启运港为铁路转关直达)并从离境地口岸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在这一政策下,货物在启运港报关后(离境前)即可申请出口退税。这一政策的实施能节省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运输时间及在中转港换装国际船舶、离境港靠港、办理离境手续等时间,缩短退税周期,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据了解,2022年3月,《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印发,以北部湾为离境港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
“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以来,车站货运量和调车作业量明显增加,我们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解决行车组织中遇到的困难,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运输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小南垭站党总支书记张元明说。
值得一提的是,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在小南垭站落地,覆盖舟山港、满洲里口岸、霍尔果斯口岸、北部湾港等离境港口,促使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渝甬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出口的大部分货物均有机会享受退税,有利于增强小南垭站的货物集聚能力,推动“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建设,助力重庆奋力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